现年21岁的葛某是辽宁建昌人,2010年以来跟随父亲到河北省霸州市杨芬港镇做蜂窝煤生意,由于生意不好其父亲回老家。今年10月28日14时许,该镇群众在到葛某串门时发现葛某妻子陈某死亡,葛某在现场,并报案。经法医检验,陈某头部、面部、肩部、手臂等多处锐器伤,现场遗留带血菜刀一把,葛某身上有血迹且手部有伤痕。在公安局讯问过程中,对涉及案件的问题葛某始终沉默,笔录中葛某的回答均为无语。
在公安机关报捕后,霸州市检察院领导非常重视,选派了侦查监督科得力干警负责此案审查工作,检察干警在看守所提审时,在涉及有关案件的讯问时葛某仍始终保持沉默。经检察干警耐心细致、多方做其思想工作后,最后葛某也只是回答,“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动刀杀人”。霸州市人民检察院经过认真审查核对,根据现场有关物证、证人、证言、法医检验鉴定等证据,在葛某没有做出犯罪过程、原因等供述的情况下,认为葛某杀害妻子案证据确实充分,做出了对葛某批准逮捕的决定。